×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的批复

2017-06-16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的批复

索 引 号014000677/2017-01294信息分类事务所管理
发布机构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6-16
信息名称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的批复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2号)规定,对你所报送的申请设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顾宏宇。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建设路137号。四、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000513202。

请你所按规定执行。

2017年6月15日

江苏省财政厅

立即登录